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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科技與資訊化社會(下)-洋洋得意報NO.16

 日期:4/20/2019 11:26:52 AM

傳播科技與資訊化社會(下)-洋洋得意報NO.16

洋洋實業團隊 撰 2007/5/20

接續:《傳播科技與資訊化社會(上)》      

       百年來,由於傳播科技演進,廣播、電影、電視、錄影科技、有線電視、衛星廣播、多媒體(Multi-Media)等,1990年開始,數位科技、壓縮技術及網際網路普遍為電信事業、廣電事業、有線及資訊科技事業所使用,因而導致原本不同之設備、服務及產業隨之匯流現象。現代社會中的主導「傳播模式」(Communication Model)已經轉型,它由「印刷媒介」改為「電子媒介」,甚至於「數位媒介」,雖然不能說是「取代」,但是可說是一種「遷移」,更有許多的學者語出驚人地說;數位是一種「斷裂」。這種數位化的潮流,正一波接著一波地衝擊人類社會體系,就在二十世紀末,傳播科技的發展來勢更為猛烈,尤其是「數位電子媒介」,它對社會、文化及教育的影響更為深遠。回顧十八及十九世紀交會之際,聖西門(Saint-Simon)就從技術主義的角度建構社會發展觀點,他認為技術進步或革命是社會變革的主要動力。這種觀點將社會進步幾乎等同於科技進步,並且逐漸成為十九世紀以來西方普遍的看法,這種看法被賦予某種目的論式的史觀內涵,認為隨著科技進步,人類社會已經逐步揚棄或超越傳統的社會,進入現代的社會,這是一種應然甚至是必然的趨勢。數位科技帶來「整合傳播」的現象,跨媒體的廣播、電視、報紙、雜誌和出版,可以加以整合,而形成新的資訊傳播形式(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Model);新聞、廣告、公共關係與行銷活動,也透過數位科技整合在一起。對傳播科技產物-「數位電視」而言,它的觀念不僅僅是在製程與播送的數位化,應該是更是「內容多樣化」、「服務多元化」、「網路密集化」、「資訊分權化」、「市場分眾化」、「媒體跨業化」、「經營創新化」…等思維。

       在數位年代舉凡音樂、視聽娛樂、書籍文章甚至是生活態度,都被冠上了「數位」一詞;人類不斷追求更多型態的資訊連結,以及更多更快速及更豐富的內容;這更是一個技術深化的年代,所有的技術與產品都必須投入比以往更大量更多樣的資源。「數位科技」是匯流的關鍵,過去「類比」(Analog/Analogue)與「數位」(Digital)是常常一起被提到的字眼。類比的意思是一種隨時間而改變的線性記錄原則,它無法在現有的資料及設備內,獨立創造一樣的資料,它可用相似的東西去表達,例如,再運用另一組設備轉錄過來,相對的它必須遵循原有的時間過程,如此就是一種類比的紀錄方式。數位化簡單來說,就是以數字(Digits)來描述(Describe)事物,也就是訊號(Signal)。了解數位化的原理,首先一定要有十進位(Decimal)轉換二進位(Binary)的觀念,那就是逢「二即進一」的二進位的計算方式,其中二進位的一位數稱之為一個位元(bit)。就訊號特性來說,在一定的時間內,給予電壓來區別內容,記錄有電壓提供時的區塊我們付予數字「1」,記錄無電壓提供的區塊我們付予數字「0」,然後再將「編碼」(Encode)後的數據組合起來,在還原時以「解碼」(Decode)的方式處理訊號,如此的記錄與還原的過程,就是一種「數位化」,數位化的訊號是屬於「非連續性」的訊號格式,它有別於「連續性」的類比訊號,所以在訊號的判別與偵錯上較為有利。

       其實人類在近兩百年前(1838年)已運用類似數位訊號,將字母轉換為長短組合的訊號來傳遞訊息,那就是鼎鼎大名的摩斯電碼(Morse Code),他可說是數位化的始祖,數位影音訊號就是將影音(Audio and Video)訊號或多媒體(Multimedia)內容視為資料(Data 或 Information)。電腦發明之初,美國國防部(Department of Defense,DoD)1968年為「國防通訊」的需求成立「尖端研究企劃署」(ARPA),嘗試建設一個實驗性的網路ARPANET(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 Agency Network),ARPANET 1980年間更提供學術研究單位加以開發應用,形成小型區域網路,1987年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建立以TCP/IP為通訊協定的學術網路,1990年後各大廠商的投入以及學術單位的支持,網際網路(Internet)正式在全球運作。隨著第三代行動電話(3G)時代的來臨,多媒體行動電話(Multi-Media Phone)、智慧型手機(Smart Phone)、個人數位助理(PDA)的分界已逐漸糢糊。經濟學者指出,所謂的3G不僅僅是2G的延伸與更高速的語音通訊傳輸速率而已,其所具備的強大運算能力,透過無線電子轉帳方式進行電子交易、自動搜尋網路上相關的新聞與資訊、下載圖書等等應用皆易如反掌,行動電話就如同今日隨身攜帶的皮包一樣。未來,它更可收看電視、進行影音的廣播,現代人將享用一個全新、未曾體驗的「隨身媒體」;或「可攜式的媒體」。

       社會學家丹尼爾‧貝爾(Daniel Bell)於1976年大膽的宣稱:「後工業社會就是一個資訊社會,而服務部門成為後工業社會中最重要的部門,其中所依賴的不是前工業社會的人力以及工業社會的能源,而是資訊。」更有學者說:「資訊科技就是溝通的科技」。網路新媒體也在世紀末正式的誕生,網際網路相關的資訊科技引領了新傳播模式(New Communication Models)成形,也拉近了3C產業寬闊的區隔(Segment),更牽動了傳播產業與電信產業空前的聚合(Polymerize)。1993年9月,美國總統柯林頓自發佈「國家資訊基礎建設」(NII)計畫,徹徹底底的改變全球網際網路生態。事隔三年之後,美國總統柯林頓於10年前,也就是1995年的10月,再度提出為期三年至五年的「第二代網際網路新計畫」(Internet2,或簡稱I2),使得全美國高等教育網路骨幹建設,全面的走向多媒體寬頻化傳輸應用,進而促進光纖網路與商業網路、行動通訊網路、微波衛星網路、有線電視網路等接軌傳播,全新闢造「資訊高速公路」(Information Super Highway)理想新境界。資訊高速公路能夠應用到任何我們可以想像得到的地方:通訊、資訊、商業、學習、娛樂、社交,以及其它數百萬種的應用,資訊高速公路更使得網路智慧有如無數條輸導管般,提供了數位化,高速化、大量化的知識傳遞,及人類智慧交換的功能,這正是傳播事業最大的功能。近年來,由於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將全面影響媒體產業的製播流程與通路,在可預見的未來,資訊產業(IT,Information Technology)對於資訊化社會的發展,也將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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