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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台灣政策到高畫質服務-洋洋得意報NO.8

 日期:4/20/2019 11:19:30 AM

數位台灣政策到高畫質服務-洋洋得意報NO.8

洋洋實業團隊 撰 2006/9/20

       1992年我國經濟部成立「經濟部高畫質視訊工業發展推動小組」推動數位電視試播及相關產品的開發,目的即在幫助我們提升電視技術與節目製播能力,致力於提昇我國相關產業競爭力。台灣無線數位電視已於2004年7月1日全區開播,意謂著無線數位電視的產業基礎環境業已成型,無線電視業者應「掌握先機」全力推動數位化的期程。國家的政策往往會決定了國內的競爭環境,進而影響到企業長遠的發展策略。因為如果政府給予過渡的特權與保護,將會使市場營造成為無良性競爭的刺激環境,而逐漸造成企業無法創造更高層次的競爭策略與優勢,然而,媒體市場有別於其他產業,對於多元選擇、文化資訊、民眾近用等原則,較其他產業的輔導,相對複雜許多。

       政治學者拉斯威爾(Harold Lasswell)以及哲學家坎普勒(Abraham Kaplan)將政策界定為:「針對目標、價值和實際行為所做的有計劃方案」。另外,政治學者弗烈德里屈(Carl Friednek)說:「政策的概念中,最基本者便是目標的存在。」這些定義隱含著特定政府行為以及朝向特定目標的總體既定計畫之間的差異性。在我國數位電視發展的願景方面,政策主軸將以「數位電視普及化」、「數位頻道多元化」、「數位內容優質化」、「數位落差極小化」四大方向前進。行政院新聞局數位電視推動政策,訂定策略之具體措施包括:宣導數位電視產業推動政策、推動時程、服務營運模式、產業環境基礎建設與技術、終端設備發展情況、消費大眾互動、弱勢群體利益、電視機內建數位接收功能導入方案等,整理如下:

  1. 協助無線電視台完成數位化的硬體設施,包括硬體器材數位化、全台發射網、共同鐵塔等設備等;
  2. 在數位電視普及前,先開闢若干頻道播放優質數位節目,以鼓勵民眾購買數位電視機;
  3. 獎勵各電視台充實數位節目內容;
  4. 協助推廣數位機上盒,以利推動電視數位化;
  5. 開辦研討會與訓練班,協助電視台培育相關人才。

       數位電視發展政策有許多考量,一方面協助政府決策的規劃,另一方面引導業者推向良性且建康的台灣媒體環境,兩大主軸,未來五家無線電視台將由電視學會作為與政府溝通的窗口。歸納數位政策思考方向,整理如下:(一)首要在推動數位電視平台均衡的發展,制衡目前電視媒體不平衡的現況,提供國民媒體多元的選擇。並以公共資源的角度,依正當性與公平性考量,鼓勵業者投入數位電視的經營;(二)思考高畫質數位節目,未來產業發展的可能性,同時關注產業投入成本與商業營運的建立;(三)數位電視內建接收設備的政策規劃與進程之擬定,即所謂的「Digital Ready」;(四)制定數位電視發展條例,透過產業整合協助數位人才及數位內容的管理,並輔導共同傳輸平台與共同營運平台的成立。

       近年來,電視數位化幾乎是每個世界先進國家重要的傳播政策,多數先進國家甚至已設定好電視數位化的進程,不過也有一些時間上的延遲。每個國家因為電視制度與社會環境的差異,對於無線電視、有線電視、衛星電視的數位化進度不同。在台灣,由於數位化的經費龐大,無線電視業者起先採取「被動」的態度,交通部為了實施數位化的政策,宣佈2006年數位電視的普及率若達到八成五,將全面收回所有類比電視頻道(收回時程於九十三年底則改為2010年)。

       「數位台灣」計畫為行政院91年5月31日《院臺經字第0910027097號函》核定挑戰2008(資料來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挑戰2008」相關資料,即2002~2007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於2003年1月6日修訂)明訂多項媒體相關計劃,作為媒體產業發展的方向,其中與本研究相關內容,如數位台灣之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數位娛樂計畫、網路文化建設發展計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等。我國在2002年5月8日行政院公布推動「六年國家發展重點計畫2002-2007」,其中的「數位台灣計畫」,其願景即為運用資訊與通訊科技,加速台灣邁向高效能政府與形成高品質資訊社會,建設台灣成為亞洲最E化的國家。而「數位台灣計畫」中的「數位娛樂計畫」,便是推動無線電視與有線電視媒體數位化的主要計畫。數位內容產業是行政院六年國家重點計畫「兩兆雙星核心優勢產業計畫」中之推動要項,以提升國家競爭力。影視數位化係為建構數位化資訊社會重要之一環。另我國IT資訊相關產業基礎雄厚,寬頻發展亦有一定之水準,在「數位娛樂產業」的發展上應有相當之條件與實力。

       2003年新聞局已編列了7億多元的預算,分四個階段推動「數位娛樂計畫」的執行。預定該預算中的3億多元,將用來補助數位內容的製作,例如:電影、電視、動畫、數位創意、文化創意、內容製作等,也就是比較偏向內容、創意的部分。另外的4億多元,則是以類似專案的方式,補助無線廣播電視的硬體設備數位化。吳水木處長特別提到,Cash、Culture、Content的3C到位,才能達到數位娛樂計畫的目標。

       在無線數位電視方面,可提高頻譜使用效率、有效利用電波資源、提供民眾更高品質的視聽服務及多元選擇、更可促進我國液晶顯示面板、半導體等產業及數位傳播產業發展,藉由政府的政策導引、輔導獎勵、租稅優惠等措施,以協調、管理、輔導與漸進的方式進行無線數位電視產業推動,加速我國無線數位電視之普及,並藉以帶動「兩兆」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對於《推動兩兆雙星產業產值總目標》。

       有鑑於中國大陸將以HDTV全程轉播北京奧運,為達成數位娛樂計畫第四階段進程,行政院新聞局94年2月2日「研商發展台灣高畫質電視」計劃我國高畫質電視節目訂於96年12月底開播,台灣如能在2008年前推動HDTV部分地區開播,方有利商機。HDTV推動依據及HDTV播出工作計畫表,整理如下:(一)92年新聞局曾提報「推動廣播電視數位化執行方案」,規劃於第四階段95年開始播出HDTV,建議於95年開始編列HDTV建設預算,俾能於96年12月底開播HDTV節目;(二) 交通部同意協助HDTV測試電波頻率之取得;(三) 請電視學會協助公視提報「95年至96年HDTV開播」硬體建置先導計畫;請公視重新修改HDTV頻道測試計畫案,以HDTV帶來之願景為角度,以96年底開播點為中心,區分96年底前、後之測試計畫及提報95年硬體建置經費及增進民眾認知之HDTV宣導計畫;(四) 請電電公會及數位電視委員會等電器產業界共同合作,提供資源,合力促成94年前導測試及95年測試平台建置,建立合作機制,共同推展高畫質電視;(五) 四家無線電視台如願合作、分享HDTV測試實驗,建請過電視學會共同協商後提出;惟正式開播之節目內容非專由公視提供,將開放業界共享,使台灣HDTV的環境不是僅限於公視節目,而是能有更多展現HDTV技術之電視節目,使內容環境豐富,吸引觀眾,高畫質電視機也相對有更佳銷售量。

       HDTV播出工作計畫大致分為三個階段,(一)95年 1/1~6/30 購買一套播出系統。 7/1~12/31 裝機測試各電視台階段性試播。(二)96年 整年度為第二階段試播。 由五家無線電視台協調播出。內容來源以(1)贈送(2)現有(3)買片為主。 此階段尚未投入製作成本。(三)97年 正式播出。

        過去媒體產業在的企劃創意與行銷策略上,一直影響著節目內容的走向,當然在數位時代的電視節目也是如此,而且國內已有多年的製作經驗,雖然目前市場成熟度不夠,但是總得作些示範性節目,提供社會優質、精緻的電視文化。行政院新聞局與廣電基金,近年來也編列相關輔導預算,委託業者製作高畫質相關示範性節目,提供從「做中學」(Learning from Doing)的機會。節目差異化應該以聲視訊品質好的「高畫質節目」(HDTV)提供,可立即使社會大眾立即對數位電視有「耳目一新」感受,以增加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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